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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】央行行长易纲宣布12项金融业开放重大措施
4月11日,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发言,表示下一步将与汇率机制改革相结合,金融监管能力将与开放程度相匹配。 在未来几个月内,将实施六项金融开放措施,允许外国银行同时设立分行和分行。 预计到今年6月30日,大部分金融开放措施将到位。
易纲表示,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项原则,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,一是进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。 第二,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,共同推动。 第三,在开放的同时,要注意预防金融风险,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程度相匹配。
易纲指出,以下六点金融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实施。
首先,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限制。 内外资平等,允许外资银行同时在中国设立分行和分行。
第二,将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、期货公司和个人保险公司的上限放宽到51%,三年后不再有限。
第三,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。
第四。 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的互联机制。 自今年5月1日以来,互联网的日常数量增加了四倍。 换句话说,上海股市和香港股市每年从130亿美元。 调整到520亿美元。
第五,允许合格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和保险评估业务。
第六,开放保险外资经济公司的范围,与中国机构一致。
易纲还表示,到今年年底,还将出台下列措施。
首先,鼓励在信托、金融租赁、汽车金融、货币经济、消费和金融等银行业引进外资。
第二,商业银行新推出的金融资产、投资公司和金融公司的外资持有比例没有上限。
第三,大大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。
第四,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单独的限制,内外资金一致。 第五,完全取消外资保险公司成立前需要两年代表处的要求。
第六,经过中英两国的共同努力,沪伦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,力争在2018年开通沪伦通。
在先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,服务业的开放也在有序推进。 例如,以前宣布的。 包括开放银行卡。 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受到限制。 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信用评级限制。 而外资投资信用机构实施国民待遇,这些已经宣布实施的措施正在稳步推进。
易纲还强调,中国将释放对外国投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,同时也要对各种所有制度进行监督。 “通过加强金融监管,可以有效地解决金融风险,维持金融稳定,提高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,更好地实现全球化。”